山东税务12366热点问题——非税收入类
2021-05-21 00:00:00 | 来自: 本站及网络 | 浏览次数:926
1.山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期限是什么时间?
答:根据《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18〕31号)规定:“第十一条 保障金实行按年缴纳。
用人单位应于每年7月1日—10月31日,向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据实申报本单位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经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的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等信息。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新出台的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是如何规定的?有行业限制吗?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可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或予以退还。
因此,只要是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人在此期间均可享受免征。
3.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月申报增值税,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是否免征水利建设基金?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上述缴纳义务人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然人(包括按次纳税的自然人)、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
4.提供广告服务的企业享受2020年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优惠,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应该如何填写?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第25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所属期),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和缴费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
因此,2020年所有文化事业建设费都免征了。2020年已缴纳的费款可以选择申报退还,也可以选择抵减2020年12月31日以后应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虽然免征,但还要继续申报。系统会自动减免,申报时即可享受免征。
申报时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情况一: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季度不超过6万),则在“免征收入”栏中填入本期“广告(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
情况二: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月销售额大于2万(季度大于6万),则在“应征收入”栏中填入本期“广告(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
情况三:如果为一般纳税人,则在“应征收入”栏中填入本期“广告(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
根据情况一、二、三,如实填入“应征收入”或“免征收入”系统“本期应补(退)费额”自动为0。
5.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范围包括哪些?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另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规定:“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本通知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6.山东省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答:根据《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18]31号):“第六条 按照《山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7.提供广告服务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费依据、费率及计算公式是什么?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规定:“三、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